9月16日,艺术系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学习了《合肥幼专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》。艺术系党总支副书记陈岚主持并带领大家学习了会议内容,团委书记吴婷婷和艺术系班主任辅导员一起参加了此次学习。
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是规范我校教学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,制度正式公布以后,我校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此项制度,作为班主任、辅导员也应该了解此项制度。
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》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师和工作人员在教学、教务管理各个环节中出现的过错或过失。
(一)分类:依据教学和管理等不同环节,将教学事故划分为三大类,即教学过程(含课堂教学、实验、实训等)事故、考试与成绩管理事故、教学管理事故
(二)教学事故的级别: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级: 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,二级为较大教学事故,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。
此外该《办法》还详细划分了构成各等级教学事故的教学行为和处理办法。班主任、辅导员老师们学习结束后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。
我系班主任、辅导员作为专任或兼职教师,学习该《办法》十分必要,通过学习老师们更加注重教学各环节的把控,对教学起到了更好的规范作用,同时在以后的学生管理中也会带领学生了解该《办法》,让学生也能成为监督教学的重要力量,以此让我系的教学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。(年冬)